旅行豁免再更新
近日,澳洲關於國際旅行豁免的條件發生了一系列更新。
其中,常住海外的澳大利亞公民(Citizen)和永久居民(PR)最需要注意的是:新的生物安全修正案(8月11日起施行)取消了您的海外旅行限制自動豁免,出入境澳洲都需要提交申請。
不過,符合符合下列情況的享有一段時間的過渡期,過渡期截至9月7日:
※ 沒有旅行豁免的旅人在抵達機場後如經海關證實是海外常駐人員的可獲准旅行。
※免除了海外常駐人員的旅行豁免如在三個月內未使用即過期的要求。移民局官網就該過期問題再次調整如下:在8月11號之前獲批了旅行豁免但尚未旅行的,可以使用該豁免進行單次離境。
※在澳大利亞境外且準備前往澳大利亞之後返回居住國的,可以在抵達澳大利亞之前申請出境豁免。
此外,由於全球疫情的反覆,前往印度和巴布亞新幾內亞等部分國家的旅行豁免申請已經恢復到前幾周高衛生風險水平時的條件。
簽證申請優先級調整
近期部分簽證審理進程明顯加快。
其中,香港護照持有者、列於緊缺職業列表PMSOL,以及農業相關行業和澳洲偏遠地區的申請案獲得優先審理。特別是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英國海外護照的將被優先考慮。其中,現在境內的上述護照持有者為第一優先級,在境外的為第二優先級。
此外,根據第92號和93號部長文書,部分技術移民簽證優先級也發生了變化。目前來看,高端投資者例如全球人才僱主擔保協議、188重大投資者也都是優先審理的對象。
豁免者參考資料
從2021年8月11日起,儘管是長期定居海外的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都需要向內政部提交申請。同時,還需要提供相關證明,例如:
※ 海外駕照;
※ 境外國家居住證;
※ 房屋租賃協議;
※ 僱傭合同;
※ 商業租賃合同;
※ 以及其他關鍵證據。
關於計劃出境三個月以上的澳洲公民和永久居民,您必須具備另外信服的原因並提供相關證據。另外,一份有效的法定聲明是必須提供的文件之一。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可包括:
※ 航班行程,顯示至少三個月之後的返回日期;
※僱主確認的三個月離職證明;
※入學確認單;
※醫生證明;
※以及其他關鍵證據。
如果提供的文明文件不夠充足,沒有提供一份有效的法定聲明,或者非英文文件沒有被翻譯成英文都可能導致申請直接被拒絕。請大家計劃出境行程時嚴謹準備文件和申請。
如果您因為個人或者家庭原因需要出境,歡迎聯繫星雲海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