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們為大家介紹了關於美國EB-5投資移民中有關申請人背景問題的介紹,本篇我們將繼續這個話題,更深入地為大家闡釋申請人背景調查在美國EB-5投資移民過程中的重要性,也希望能讓大家有個系統的、全面的認識。
1、如果申請人離婚想帶孩子一起移民美國,但是聯繫不上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是否必須要有生父或者生母的聲明?
是的,如果沒有生父或者生母的聲明孩子無法辦理移民申請,除非法院出具生父或者生母失蹤的證明。
2、夫妻雙方均為再婚,且帶有與前妻或前夫生育的子女,這種情況下,哪方更適合做主申請人?
如果一方沒有孩子,可讓帶孩子的一方做主申請人;如果雙方都帶有孩子,且雙方的孩子在再婚時年齡不超過18歲,則任何一方均可做主申請人;如果雙方都帶有孩子,且一方的孩子在父母再婚時年齡已超過18歲(申請EB-5不超過21歲),則此方(孩子超過18歲)應做主申請人;如果此時,另一方非要做主申請人時,則這個超過18歲的孩子要單獨申請。
3、父母如果打算申請美國EB-5投資移民,是否會對已經在美國留學的子女有影響?
沒有影響,但星云海國際建議申請人在I-526批准之前先不要離開美國。
4、收養的子女可以隨父母一起移民嗎?
可以。但有相應的要求,收養的子女應該在孩子16歲以前被申請人收養的,且在申請投資移民前該子女已與父母共同生活至少2年以上,同時出具收養子女的合法證明文件。
5、之前因假結婚被美國拒簽,是否還能申請美國投資移民?
這個在美國方面來看是嚴重的欺詐行為,無法再申請了。
6、申請人如果曾持有J-1簽證,可以申請EB-5嗎?
可以的。如果申請人按期回中國並居住超過2年以上,可以直接申請;如果未達到2年的國內居住要求,需要請律師先申請J1 WAIVER(J1豁免),有些專業可以申請豁免,而特殊專業則不得申請豁免。在獲得豁免之後,才可申請I-526。
7、在父母申請EB-5期間,子女是否可申請J-1簽證作為交換學生參加美國學校的短期學習?
建議應儘量避免這種情況出現。一旦申請成功併入境J1簽證被激活,子女也必須滿足2年的國內居住條件。為了和父母同時獲得EB-5簽證,律師需要單獨先為孩子申請J1豁免,才能隨同父母移民,這樣會延誤孩子獲得條件綠卡的時間,因為申請豁免通常需要4至6個月的時間。
以上就是有關美國EB-5投資移民中有關申請人背景問題的介紹,希望對相關想投資移民美國的朋友有所幫助。移民涉及到整個家庭,因此,您需要一家能給您專業建議的移民公司,星云海國際,是全球高端定製化移民服務的領軍品牌,值得您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