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新的投資移民法案已經出台,舊的移民方案將在2017年4月28日停止使用。這也意味着50萬美元投資移民美國將成為歷史。此次美國投資移民新法案調整了多處,在關於中心區和非中心區都有相應的調整,這些調整又意味着什麼?星云海國際為您解讀。歡迎閱讀,新法規的要點如下:
1、區域中心首次申請和樣本批准的變化
DHS(國土安全部)希望可以把區域中心首次申請和EB-5項目樣本批准申請劃分成兩個不同申請程序,成立區域中心時先遞交一個簡單的申請,在區域中心成立以後再要求遞交更具體的項目樣本批准申請。
2、政府監督
DHS(國土安全部)徵求公眾意見的問題還包括政府對於區域中心所採取的監管力度和方法,以保障區域中心項目合理運用投資款促進經濟增長,並且防止濫用資金。這些方法包括區域中心認證,上報區域中心對NCE(新商業企業)和JCE(就業創造企業)的監管方式,以及其他監管機制等。
3、樣本批准申請成為強制性要求
上述程序將會使EB-5項目樣本批准申請成為硬性規定。因此,DHS(國土安全部)會要求項目必須獲得樣本批准後,投資人才能遞交基於對該項目投資而進行的EB-5申請。從實際操作上來看,很多項目現在已經是這麼做的。DHS(國土安全部)的通知徵求公眾對項目樣本批准有效期的意見,可能是2-3年的有效期,以及對於如何定義項目的「重大變更」的意見。
4、區域中心的延期和關閉
DHS(國土安全部)在考慮對區域中心延期的規定作出修改,包括要求區域中心持續提供其遵守法律法規的證據,包括:
(a)區域中心從事EB-5投資移民項目的證據;
(b)定期報告區域中心採取的監管手段;
(c)區域中心發生重大變更時,及時向DHS匯報。
此外,DHS(國土安全部)也在考慮公布有可能導致區域中心關停的活動,包括:
(a)區域中心沒有持續參與EB-5投資移民項目;
(b)以欺詐或欺瞞手段獲得區域中心資格;
(c)在區域中心運營中使用非法來源的資金;
(d)濫用投資資金,包括把後期投資人的資金當做前期投資人的投資回款。
以上就是有關美國新的投資移民政策解讀,希望對想了解美國新移民法案的朋友有所幫助。更多有關美國投資移民資訊,您可在我們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