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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經驗|關於美國EB-5投資移民資金相關介紹(二)

標簽: 2020-03-20

昨天,星云海國際為大家介紹了關於美國EB-5投資移民資金問題,但受限於篇幅,只為大家分享了其中的三點。今天繼續為大家解析有關資金路徑和證明文件等,希望您仔細閱讀,對您移民美國必定有所幫助。




一、資金路徑

昨天說了資金來源的證明非常重要,而資金路徑與資金來源是同等重要。有關資金路徑、變動和持有的過程的證據不能有任何斷裂。尤其是您在使用多個賬戶的情況下,資金路徑就顯得格外重要了。如果EB-5資金在銀行賬戶中留存了較長時間,那麼資金的持有情況就會成為美國移民局的關注焦點。

資金路徑證明重點:

1、必須證明投資人將該資金持有了2年

2、需要提供2年的完整銀行對賬單以證明資金一直被存放在同一賬戶中。

3、對於房產出售或公司借款/分紅類別的文件來說,僅提供顯示大額入賬的銀行對賬單是不夠的。投資人還應提供額外證據以證明錢款源自於購房人或公司。

4、如果售房人的銀行賬戶無法顯示出售房產與進賬款項之間的聯繫,那麼僅僅提供顯示大額進賬的售房人銀行賬戶記錄是不夠的。


二、一致性

證明文件的一致性非常重要,因為這是美國移民局作為判定投資者資金來源以及路徑的主要依據。任何不一致都可能導致USCIS發出RFE,所以遞交文件前應該仔細檢查所有文件有無前後矛盾之處。文件前後不一致的問題在房產預售合同中較為常見,例如房產是在完工前購買的。在完工後,房產面積可能會有所出入,而房產價格和所支付的錢款也會因此與合同價格不同。如果發生該等情況,在客戶聲明和說明信中對文件的不一致進行解釋。


三、文件發生缺失

如果有必要的文件發生缺失,投資者在客戶聲明和說明信中需要解釋文件缺失的原因。當然,解釋應儘可能詳細。如果缺失的文件非常重要且時間較近,應試圖從多人處獲得不同解釋(例如,投資人聲明+朋友/親戚聲明+銀行出具的信函等),在文件缺失的情況下,應立即提供相應說明,而不是等收到RFE後再提供說明。這樣做可以避免不必要的RFE延誤,還可以讓USCIS對投資者增加認可度。


以上三點還是關於美國EB-5投資移民資金問題的介紹,每一點對投資者來說都非常重要,需要認真對待。明天,星云海國際將為大家介紹最後的三點,請您保持關注。更多其他國家移民資訊,您可在星云海國際官網的【移民資訊】欄目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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