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正式發布了關於「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最新申請及查詢情況的詳細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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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到逾250宗申請
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即香港投資移民,已於2024年3月1日全面公布了具體的實施細節和所有條款,並開放申請。
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近日向媒體透露:
截至五月底,投資推廣署已收到超過3100宗關於「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諮詢,並接收到250多宗申請。其中,已批出100多宗申請的淨資產審查。
這些申請人主要來自亞洲多個國家和地區,同時也有一部分來自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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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數量急劇攀升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曾指出,截至4月5日,投資推廣署收到53宗「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申請。而在短短十天後,即截至4月15日,申請數量迅速增加至85宗。
截至5月底,申請數量更是攀升至250多宗。
這一趨勢反映了高淨值人士對「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及其潛在優勢的充分認可、對香港穩定的營商環境充滿信心以及對香港多元化的投資機會表示出濃厚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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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移民核心問題解答
為了助您更快速地了解「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我們梳理了幾個常見問題,並附上了詳細解答。希望以下信息能為您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幫助。
申請人需滿足什麼條件?
計劃適用人群為外國國民、中國籍且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華籍居民。
申請人年滿18歲,無不良入境記錄,且須在提出申請日期前兩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的淨資產或淨資本。
有什麼投資要求?
計劃要求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
其中至少2700萬港元須投向獲許金融資產和非住宅房地產,另外300萬港元則需投入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
香港投資移民有哪些優勢?
攜同家人來港
申請人可攜同其受養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歲一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不多於兩年。
延長逗留期限
擴張期滿後可每三年期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不多於三年。
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申請人及其受養人如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申請在港無條件限制逗留
即使申請人未能符合在港連續通常居住的規定,但連續符合新計劃的財務規定不少於七年,仍可申請在港無條件限制逗留。
自由處置資產
申請獲批後,申請人可自由處置計劃下投資的資產。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優勢眾多,如您有意申請此計劃,敬請垂詢星雲海國際,我們將為您提供私人定製的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