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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必看】馬耳他國債投資移民最新政策

標簽: 2020-03-20

在當地時間的2017年7月4日,馬耳他政府正式發布馬耳他國債投資移民最新政策,從新政的內容來看是利好與投資者的。主要是在居住限制、子女年齡以及政府申請費和無犯罪記錄等方面進行調整,具體內容介紹如下,歡迎您的閱讀!



一、取消居住限制

新法案:刪除原法案中居住限制條款。

原法案:申請人在以下情況下會失去永居身份:

1、申請人在馬耳他連續住滿4年;

2、申請人在5年中未滿足離境馬耳他累計10個月或單次離境6個月。


二、修改隨行申請移民的子女年齡限制

新法案

1、主申請人和/或其配偶18周歲以上子女,包括領養子女;該子女需證明在申請時未婚,經濟上主要依附於主申請人或其配偶;

2、新增:主申請人在申請成功之後新生子女或領養子女。

原法案

主申請人和/或其配偶18-26周歲的子女,包括領養子女;該子女需證明在申請時未婚,經濟上主要依附於主申請人或其配偶。


三、調整政府申請費

新法案:主申請人+配偶+子女共計30,000歐元,主申請人和配偶的父母及祖父母,每人5,000歐元。

原法案:政府申請費為30,000歐元/戶。


四、無犯罪記錄證明年齡

新法案:所有14周歲以上申請人需開具無犯罪記錄;

原法案:所有12周歲以上申請人需開具無犯罪記錄。


五、增加申請人

新法案

1、主申請人在申請成功之後,可以為新生子女或新領養的子女直接申請永居身份;

2、初次申請時未加入申請的符合條件的配偶或子女,可以在主申請人申請成功之後加入申請,每位家庭成員需支付5,000歐元的政府申請費,且通過移民局的盡職調查;

3、隨行子女在申請成功之後組建家庭,可以為自己的配偶和子女申請馬耳他永久居留權。每位家庭成員需支付5,000歐元的政府申請費,且通過移民局的盡職調查。

4、隨行的其他家庭成員在申請成功之後組建家庭,可以為自己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馬耳他永久居留權。每位家庭成員需支付5,000歐元的政府申請費,且通過移民局的盡職調查。

原法案:未涉及原有家庭成員的後續申請。


以上就是有關馬耳他國債投資移民最新政策的介紹,希望對還未了解的朋友有所幫助。不難看出此次馬耳他移民政策的調整是偏向於投資者的,但不意味着利好政策會一直延續,隨時有可能發生調整,因此,有移民意向的人士就要抓住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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