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朋友来说,也有一个“幸福的烦恼”,是否可以不注销内地户口?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要从“两地双重户籍”和“双重国籍”做个说明。首先,中国公民因入籍外国而丧失中国国籍,在《国籍法》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是,对于内地居民取得香港永居身份的情况,是否就自动丧失内地户口,这个在法律上并未说明。也就是说,“法无禁止皆可为”,理论上在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后是可以不注销内地户口的,但是会承担相应的风险性,具体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为何有人在获得香港用不惯就想居民身份后不想注销内地户口呢?原因主要是希望在享受香港永居身份的各种好处的同时,可以继续享受内地户口所带来的一些便利,比如避免办理房产、银行账户等更名手续,继续享有“集体身份”(如股份合作制公司股东)、小孩以内地居民身份读书、避免外资身份等。这也就是内地户籍的优势,香港虽然是中国的一部分,但由于“一国两制”的特殊国情,香港身份在内地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无法等同于内地户籍。
既拥有香港永居身份,又拥有内地户籍,看上去似乎非常完美,其实也有不少坏处,很有可能会为当事人带来麻烦。因为当事人在出国时必须充分考虑种种问题,比如是从内地还是香港出入境?应该使用哪本护照?用哪本护照办签证?有这样的一个事例。当事人买好了机票从内地出发前往欧洲,以为凭香港特区护照就可以免签证入境。但问题是,以香港永居身份从内地出境,是只能使用回乡证而不能使用特区护照的,如使用内地护照从内地出境,则必须先取得目的地国家的签证。结果,当事人也因为未在中国护照上取得目的地国家的签证而无法登机。
看完本文,您对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后是否可以不注销内地户口有了自己的认识了吧?关于更多有关香港永久问题,欢迎咨询星云海国际。